Reposted 楊威利粉絲俱樂部不執行秘書長:“一个在说希望大家体谅下店员尽量不要踩点点餐人家也很辛苦,一个在说我就要申明我顾客的权利我踩点点单店…” – O3O.
一个在说希望大家体谅下店员尽量不要踩点点餐人家也很辛苦,一个在说我就要申明我顾客的权利我踩点点单店家接单是我的自由。后者观点是典型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传统自由主义观点。但……现在已经是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后的世界,连铁血资本主义国家都经历了传统自由主义→凯恩斯主义(福利国家)→新自由主义的转变,这哥们儿还能这么理直气壮,只能说现代社会不适合他,他应该去一百年前寻找认同。这种人的价值立足点大概在两方面,一是自然界的食物链规则——自然界就是弱肉强食的。而人类社会的产生本身就是“反自然”(人为)的结果。二是规则如此,我作为顾客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障的。但法律的本质是立法者的治理意志体现,它本身并不一定具有道德上的优越性,也就是说遵守法律并不一定在道德上是正当的。我始终认为一个人的立场不能和道德水平挂钩,但很显然在那个“来杠”的回帖者的文字中并不能发现有任何同情心。没有同情心就没有理解他人的可能,和这种人对话只是单纯的浪费生命。你越骂他他越有一种“众人皆醉我独醒”的快感,建议就是别理他。他总有成为“被顾客踩点下单”的店员的时候。